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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

时间:2013-07-10 21:34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点击: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主要信息包括:

采取稳健货币政策,意味着既不会因经济放缓压力而放松政策,也不会因短期货币扩张过快而收紧政策

当局应会保持政策稳定性,决策层应该意识到在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部门融资受限情况下,私人部门融资需求已相当疲软,总体货币扩张速度很可能逐步放缓。政策再度放松或收紧的可能性都不大。

引导资金流入重点领域,优化社会资金配置

《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消费升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保证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支持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

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支持首套住房购买,抑制投机行为。

对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对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鼓励生产企业将产能合理向境外转移;支持产能过剩行业的并购及其他重组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

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体系

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放松对金融服务行业的管制,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鼓励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参与建立担保公司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帮助小微企业增信融资。要求银行减少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各项收费。

力争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

鼓励银行积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大宗耐用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信息等消费升级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

逐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城市范围(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已成立四家消费金融公司)。

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和国际资本流动等相关风险进行压力测试。限制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对房地产领域采取严格的差别化贷款政策。加强对理财产品的监管(包括信息披露、准确账目管理等)。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当局将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进一步优化金融结构。近几周一些投资者所担心的政策大幅收紧的可能性相对不大。

然而,考虑到当局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市场的偏紧态度,下半年货币供应增长可能逐步放缓,经济也可能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我们维持全年GDP 增长7.4%、M2 增长14%的预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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