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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时间:2020-11-02 09:23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点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为海洋网络(香港)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6月3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71号。

2019年6月1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6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57)(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析和研究,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及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已开展尽调工作,交易双方也正在就交易细节做进一步的商议,为此《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的补充、核实和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93号。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计划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审计、评估工作;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进一步商议等。公司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式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其他必要核准或备案程序,上述审批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本文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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