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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总投资23660亿

时间:2021-10-18 09:25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推动“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背景。

  答: “十一五”时期,我国把能源消耗强度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了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地方对节能减排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能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政策机制不完善以及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

  “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能源需求刚性增长,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节能减排难度加大。国际上围绕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节能环保领域技术竞争加剧,发展方式转变刻不容缓。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各方面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这些都为“十二五”推进节能减排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经过前期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五个阶段,利用两年的时间,研究编制了《规划》。7月1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规划》。

  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 《规划》提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规划》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提出了基本原则,即:强化约束,推动转型;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规划》目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8-10%的总体目标,以及各行业、重点领域和主要耗能设备的具体目标。工业方面,提出单位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下降21%左右,并对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提出了目标要求。建筑方面,《规划》提出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5%。交通方面,对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水平提出了目标要求。主要终端用能设备方面,对锅炉、电动机、汽车、家用电器等设备提出了能效改善目标。公共机构方面,对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以及人均能耗提出了目标要求。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工业行业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要求,提出了农业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削减目标任务,并明确了城市污水处理率的目标要求。

  问:《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 《规划》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效水平提高、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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